“易通卡”购卡协议

乙方:陕西易通商联网络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:(发行业务申请人)

本协议依据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》、《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规,对甲乙双方就“易通卡”作为多用途预付卡的使用做出如下限定:

第一条 权利和义务

1.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、资金信息与证明文件。

2.乙方应向甲方展示真实有效的企业信息、产品信息与证明文件(包括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)。

3.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身份信息和资金来源信息,影印并留存有效证件,对所收集的非公开甲方信息①承担保密义务,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本协议限定目的以外传播,③不得公开展示,④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详见乙方官网www.easy-pass.cn公示的《用户信息保护及隐私政策》。

4.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赎回有瑕疵的“易通卡”。

5.乙方为“易通卡”售前、售后提供必要的说明和服务(包括换卡、展期、赎回、商户签约等)。

6.甲方自行承担因未能尽到妥善保管义务,而造成的责任与损失。

7.甲方利用“易通卡”从事非法行为或交易,而对乙方造成的责任或损失(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、商誉损失等),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赔偿责任。

8.乙方随卡提供的各类产品与服务,如内容或价格有变,须提前向包括甲方在内的市场主体公示。

9.因下列情况给双方造成的责任与损失,均自行承担,放弃向对方追偿的权利:

(1)对产品或服务超出本协议限定范围的使用或交易;,放弃向对方追偿的权利:的市场主体公示。商誉损失等),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赔偿责任。

(2)因公共资源中断(含水、电、通信等)、非双方人为灾害(含其他人为、自然等因素)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造成的;

(3)签约商户交易的商品或服务所涉质量问题;

10.双方共同遵守乙方官网公示的《易通卡章程》(含使用说明、收费标准等)。

第二条 投诉、纠纷及违约

1.关于投诉,甲方在“易通卡”售前、售后遇到的问题,均可通过乙方官网、官微、客服、网点等途径,直接向乙方反映。

2.关于纠纷,双方因“易通卡”产品或服务发生纠纷或争议的,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协商,协商不成的可揨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3.关于违约,一方如未依照本协议履行相关义务(包括本协议以外的、国家法律法规认为应由该方承担的),对方有权提请纠正、甚至终止本协议,有权向违约方追究责任与损失。

第三条 生效及终止

1.本协议先由乙方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备案、后经双方签章确认,方可生效,一式三联。

2.任一方所提供的信息存在造假、仿冒或与其真实情况不符的,对方自发现之日起有权终止本协议。

第四条 风险提示

1.不记名卡客户,请关注卡片使用有效期,尽量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。

2.请通过《易通卡章程》提前了解卡片使用的时间、地点范围和展期方式,免除不必要的麻烦。

3.请选择获得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的发卡机构(机构信息可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http://www.pbc.gov.cn查询“已获许可机构(支付机构)”),以充分保障卡内资金安全和消费权益。

4.如发现任何违法违规经营多用途预付卡行为的,请通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网站http://jubao.pcac.org.cn举报。

第五条 附则

1.个人职业类别包括:农林牧渔、采矿、制造、能源水利、建筑、物流、信息、批零、酒旅、文娱、地产、金融、商贸、科研、环卫、教育、社工、政府、军人、其它等。

2.法人行业类别包括: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业、军队武警、宗教社团、民营企业、民办非企业、个体工商、居委村委物委、外地常设、外国常驻、其它等。

3.本协议由乙方负责解释、修订。